党员办婚宴有什么规定?
党员办结婚宴一般的规定是不能超过12桌,也就是120人左右的样子。
特别是在单位上班的党员或者是担任领导干部的党员必须严格遵守这项规定。过去没有关于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办理婚宴的具体规定,因此存在大操大办的现象,一般的能够达到百八十桌甚至更多的情况。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的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对于党员干部办理婚宴和丧宴的标准进行了具体规定,要求不能超过12桌。
1、酒席桌数有限定
作为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除婚礼、葬礼外,其他事宜严禁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下同)以外的人员参加;婚礼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0人(30桌)。
2、车队规模有规定
车队规模不得超过8辆,不准违规动用公务用车,严禁动用执法执勤等特种车辆。
3、要报备
操办婚礼要提前5个工作日在同级纪委或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第四条 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婚宴单方不超过10桌,男女双方合办不超过20桌,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操办;
2.《三门县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若干规定》
第六条 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严格控制规模:
(一)婚庆宴请男方、女方人数各应控制在200人以内;同时宴请的,总数也应控制在200人以内。
(二)丧事活动严格执行丧葬管理有关规定,宴请人数应控制在200人以内。
3.《广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
第七条 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事,宴请人数累计不超过100人(按10人一桌共10桌);嫁娶双方合办的,宴请人数累计不超过150人(按10人一桌共15桌)。各县(市)可以根据本区域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另行规定宴请规模,但累计人数不超过前款规定人数的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