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导干部婚丧嫁娶的规定?
答案 3
一)婚宴单方不超过10桌,男女双方合办不超过20桌,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操办;
(二)不得通过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等形式分批次、多地点办理。
(三)不得借子女升学、生日满月、老人过寿、房屋乔迁、工作调动、职务晋升等名义操办喜庆宴;
(四)不得利用职务影响为教职工操办婚庆事宜;
(五)未经组织安排,不得为教职工操办丧事事宜;
(六)严禁利用家庭婚丧嫁娶借机敛财,不得收受管理监督和服务对象及有业务关系往来的单位、个人礼金礼品,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
(七)严禁利用家庭婚丧嫁娶以权谋私,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规使用公共资源、占用公务车辆,不得干扰、影响和妨碍正常的工作、教学、生活秩序;
(八)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明确:1、领导干部除婚礼、葬礼以外的事宜一律不得操办。
2、领导干部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大操大办婚丧事宜或者借机敛财,不准有下列行为:①: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②:接受或索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③:用公款报销或由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费用;④:用公款送礼;⑤:动用公车和占用公共资源;⑥:影响正常公务活动、工作秩序和交通秩序。